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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範圍是怎樣的

道路交通事故範圍是怎樣的

並不是只要車輛之間發生的事故就一定屬於道路交通事故,而要是不屬於的話,就不能按照交通事故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其實,我國早就在道路交通事故範圍上面作出了規定,下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瞭解一下吧。

一、道路交通事故範圍是怎樣的

根據該法律規定進行分析發現,構成交通事故的事件應當包含以下幾個條件,符合下列條件的事故可歸屬於交通事故的範疇,否則,不屬於交通事故:

第一,事故的發生必須與“運行中”的“車輛”存在某種關聯,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對於“機動車”,是指靠動力裝置驅動用於在道路上行駛的輪式車,對於非輪式車,如挖掘機(屬履帶式車輛)不屬於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規定的機動車;對於設計的非用於道路上行駛的車輛也不屬於該法規定的機動車,如火車,由於其不在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規定的道路上行駛,因此,不屬於該法規定的機動車,其發生的事故由鐵路管理機構調查組進行處理。對於“非機動車”,是指上路行駛的人力或畜力車,以及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符合國家限定範圍的靠動力裝置驅動的車輛,如最高時速不超過20km每小時,空車質量不超過40kg的機動輪椅車、電動車。

第二,事故必須發生在道路上,“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範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眾通行的場所。對於非公共通行場所中的道路,如,工廠內專門用於廠區內部車輛、行人通行的道路,不屬於本法所規定的道路。另外,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發生的事故,公安機關交通部門接到報案的,可按交通事故處理,比如,農村田間小路上發生的事故,但此時,事故中的車輛則僅限定為機動車,不包括非機動車。

第三,事故是由於車方主觀上有過錯或者由於意外引起。車方主觀上的過錯,一般僅限於過失,若為車方故意而導致的事故,則不屬於交通事故,應視損害後果定性為故意傷害、故意殺人或故意毀壞財物等。在車方主觀上雖無過錯,但由於某種意外而產生損害後果的情況,除自然災害外,一般也可定性為交通事故,如,山路上行駛的車輛,由於道路塌方而引起車輛墜毀的情況。

第四,事故必須造成了一定損害後果,包括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如果沒有造成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即使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也不構成交通事故,而屬於交通違章

二、哪些是非道路交通事故

非道路範圍:

(1)自建自管未列入規劃的城市巷弄或村間路,或者稱自行修建並自行負責管理的路面;

(2)用於田間耕作的農村鋪設的水泥路、瀝青路、砂石路等機耕路

(3)村民宅前宅後建造的路段或自然通車形成的路面;

(4)封閉式住宅小區內樓羣之間的路面;

(5)機關、團體、單位的內部路面,廠礦、企事業單位,火車站、機場、港口、貨場內的專用路面;

(6)撤村建居後尚未移交公安交通部門管理的路段;

(7)涼曬作物的場院內;

(8)斷路施工而且未竣工或已竣工未移交公安交通部門管理的路段;

(9)其他未列入公共交通管理範圍的路段。

凡鄉、村自行修建的道路(機耕道)和自然通車形成的道路以及住宅樓羣道路、機關團體單位的內部道路、廠礦企事業專用道路以及尚未交付使用的新建道路等,均不屬於法定道路。在這些路上發生的車輛事故(非道路交通事故),也不屬於道路交通管理範圍,公安交警部門不具有法定管理的職權。

我們可以準確的區分清楚究竟哪些是道路交通事故,而哪些是非道路交通事故。針對不同的事故,在具體進行處理的時候也是不太一樣的。而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標籤:交通事故 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