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單方面解除合同未發通知

法律1.65W
單方面解除合同未發通知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説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説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合同

《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意見》受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單位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一)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二)未經聘用單位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三)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定,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四)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單位、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五)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或者被勞動教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