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簽訂地
法律1.72W
如何簽訂買賣合同
買賣合同的內容,即買賣合同的條款。根據《合同法》第12條、第131條等條款的規定,買賣合同應當包括以下條款:(1)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和住址;(2)買賣標的物的名稱、品質、數量及包裝方式;(3)標的物的價格、金額、貨幣及價格術語;(4)價款的支付方式、時間、地點;(5)標的物交付的方式、時間、地點;(6)標的物的保險及運輸方式;(7)檢驗標準和方法;(8)結算方式;(9)糾紛解決方式、管轄機構及適用的法律;(10)合同的份數,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11)訂立合同的時間、地點及當事人簽字。《合同法》關於買賣合同條款的規定,是對合同實踐的科學歸納。買賣合同具備以上條款,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一般就能得到較為明細的確定。當然,由於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當事人等具體情況不同,其內容也會因情況而異。例如,標的物是不動產,就不存在運輸問題;只有在涉外買賣合同中才涉及支付貨幣與價格術語的選擇問題,國內買賣則一律以人民幣結算;同樣,只有涉外買賣合同才涉及到選擇合同所適用的法律問題。《合同法》關於買賣合同內容的規範屬於任意性規範,並不強制當事人必須遵循,體現了立法對民商事主體自由意志的充分保護。當某些條款欠缺或約定不明確時,並不必然影響買賣合同的效力。為此,《合同法》第61條規定:“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不僅如此,該法還規定了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且依照上述規範仍不能確定的補缺性規則。-
涉訟遺產繼承份額轉讓協議
怎麼確定遺產繼承的份額根據我國繼承法對繼承份額規定,遺產繼承份額的確定,按下列規定辦理:1、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要予以照顧。2、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3、同一水平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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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不得插手民事糾紛
公安局調解民事糾紛嗎公安機關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毆打他人、故意傷害、侮辱、誹謗、誣告陷害、故意損毀財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隱私、非法侵入住宅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可以調解處理,但是前提是這種民事糾紛沒有上升到刑事訴訟的立案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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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區挪車時造成他人車輛輕微剮蹭並溜走的法律後果
在小區挪車時造成他人車輛輕微剮蹭並溜走的法律後果1、挪車時發生輕微剮蹭並偷偷溜走的,屬於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對責任人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2、另外,逃逸是我國刑法規定的交通肇事罪的從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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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三條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的共同訴訟,可以由當事人推選代表人進行訴訟。代表人的訴訟行為對其所代表的當事人發生效力,但代表人變更、放棄訴訟請求或者承認對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進行和解,必須經被代表的當事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