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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財產的主張時限

法律2.36W
離婚後財產的主張時限
離婚後財產贈與復婚時可以主張麼

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的,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如未發現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不能支持。離婚協議中已經明確約定將房屋歸子女所有的,作為父母雙方對財產處分的合意,並經國家民政機關確認並備案如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則該協議作為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均應繼續履行該協議。

離婚時簽訂的協議書復婚時仍有效,離婚協議約定的歸誰的財產,復婚時就是當事人婚前財產,歸個人所有。離婚協議中的財產贈與協議雖然在形式上表現為贈與,但其與一般的贈與行為,有着本質的區別。一般的贈與行為僅僅是一種單純的財產處分關係,應適用合同法的規定,在符合法定條件時可以行使任意撤銷權。離婚協議中的贈與協議是雙方當事人分割共同財產的一種方式,只有在符合婚姻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的條件下,才可以行使撤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