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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寫工商行政複議答覆

法律2.74W
如何寫工商行政複議答覆
如何工商行政複議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上海市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作出的下列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

1、對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營業執照等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

2、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不服的;

3、對營業執照、許可證書等的變更、中止或撤銷的決定不服的;

4、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營業執照等證書,或者申請審批、登記有關事項,行政機關沒有依法辦理的;

5、申請履行法定職責以保護相關權利,認為沒有依法履行的;

6、認為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這就是如何工商行政複議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