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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領導玩忽職守的危害

法律1.85W
企業領導玩忽職守的危害
玩忽職守罪的立案標準

根據《刑法》第135條之規定,舉辦大型羣眾性活動違反安全管理規定,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應當立案。

本罪是結果犯,只有造成重大傷亡事故發生或其他嚴重後果的,才予以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