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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違約不繳納房租

法律1.71W
根本違約不繳納房租
請問遇到根本違約不繳納房租的情況怎麼處理
1、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條“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的規定,如果你跟他之間的合同是口頭合同,且是不定期合同。 2、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條:“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的規定,他不交房租水電費的,你可以書面要求他在合理的期限內支付,逾期不支付的,你可以解除合同。 3、根據《物權法》第二百三十一條:“債權人留置的動產,應當與債權屬於同一法律關係,但企業之間留置的除外。”的規定,可知,留置的條件是(1)標的是不動產;(2)須債權人合法佔有債務人的動產;(3)須債權已屆清償期;(4)須債權的發生與動產的佔有基於同一法律關係;(5)對動產的佔有不是基於侵權行為;(6)不違背公序良俗。據此,你不可以留置他的手提。 4、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 請仲裁。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中國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申請 仲裁。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 應當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調解書;拒不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 法院執行。”的規定,你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他支付所拖欠的房租水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