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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刑的時間

法律1.89W
拘役刑的時間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拘役是刑事處罰中的主刑之一,對犯罪分子判處拘役的,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被拘役的犯罪分子可以參加勞動。那麼,拘役時間算緩刑期限嗎?下面由本站網小編為大家進行相應的解答,以供大家參考學習,希望以下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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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執行拘役刑

刑法典第43條第1款規定:“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這表明公安機關是拘役刑的執行機關,具體而言是指縣級公安部門。此處所謂“就近執行”,是指公安機關對於人民法院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有條件建立拘役所的,放在拘役所執行;沒有條件的可放在就近的監獄或勞改隊執行;遠離監獄和勞動隊的,可以放在就近的看守所內執行;但在監獄,勞動隊或看守所執行的,要實行分管分押,以防交叉感染。

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如離象路途較遠的,可以累積使用假期。此處所謂“酌量發給報酬”,既不是不發給報酬,又不是同工同酬,而是根據犯罪人蔘加生產勞動的表現、技術水平和生產收入情況等,發給適當的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