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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最長多少時間,拘役的執行方式是怎樣的

拘役最長多少時間 拘役的執行方式是怎樣的

拘役屬於刑事處罰中主刑的一種,同時也是人身刑中的一種,雖然此時不會對罪犯剝奪人身自由,但也會對其人身自由進行一定的限制。而一般被判拘役的往往就是在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監管場所執行,基本不會在監獄裏面服刑。那法律中規定的拘役最長多少時間?現在就讓本站小編來為你解答疑惑吧。

一、拘役最長多少時間

根據刑法第42條和第69條的有關規定,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拘役的刑期從判決之日起計算。判決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1日折抵刑期1日。根據刑法第64條規定,數罪併罰拘役不超過1年。

拘役是一種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於1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所以,拘役是中國對罪犯予以關押、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三種自由刑中最輕的一種。

二、拘役的執行方式是怎樣的

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享有兩項待遇:探親;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拘役與有期徒刑不同的是:期限不同。拘役的刑期較有期徒刑短,適用於罪行較輕的罪犯;而有期徒刑為6個月以上,15年以下,適用於罪行較重和罪行嚴重的犯罪分子。法律後果不同。被判處拘役的罪犯,服刑期滿後再犯罪的,不作累犯論處;而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刑滿釋放或赦免後5年內,再犯應當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則構成累犯,應當從重處罰。執行場所不同。被判處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而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監獄或其他勞改場所執行。待遇不同。被判處拘役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1~2天,參加勞動的,可酌量發給報酬,而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服刑期間不能回家。

拘役還與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不同。拘役是刑罰的一種。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在緊急情況下限制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行政拘留是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而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人實行的行政處罰

本站小編已經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紹。其中如果是對單罪進行處罰的話,則拘役的刑期一般是在1-6個月之間,但要是進行數罪併罰則此時刑期就會長一些,不過最長也是不能超過一年的。至於執行拘役的方式,上文也有所闡述,希望可以為你提供一下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