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將夫妻共同很財產贈與小三

法律7.97K
將夫妻共同很財產贈與小三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將夫妻共同財產贈與小三的行為是否合法



    不合法,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夫妻共同財產為共同共有。夫妻對全部共同財產部分份額地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平等地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所以,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對外做的處分夫妻財產的行為在沒有取得另一方同意的情況下,是效力待定的行為,贈與錢財的合同不能當然有效。



    具體的法條依據是:



    1、《婚姻法》第17條明確規定:夫妻對共同所有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2、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17條之規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



    3、《婚姻家庭案件審理指南》第3章第4條認為:夫妻一方將共有財產贈與他人屬於對共有財產的處分,因未經配偶同意,故處分行為無效,贈與人的配偶向人民法院主張返還的,應予支持。



    注意,如果夫妻雙方有就婚內財產處分做相應約定的,在這種情況下,夫妻另一方就可能不能在按照規定追回錢財了。因為通過協議形式約定的財產,夫妻一方的權限受限制,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當事人自然不能追回其贈與出去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