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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違規操作致手受傷單位要賠償嗎

法律2.25W
員工違規操作致手受傷單位要賠償嗎
員工違規操作致手受傷單位要賠償嗎
員工違規操作致手受傷,屬於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傷害,應當認定為工傷,由工傷保險進行賠償,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待遇進行賠償。
由於用人單位負有對勞動者的勞動保護、職業培訓等相關責任,且勞動生產過程中本身就存在不確定風險,因此工傷認定採取“無過錯責任”;
即無論員工在工傷事故發生中是否有違章操作等過錯行為,在符合條件的前提下,均應認定為工傷。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
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並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後,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