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抽逃出資的審計處罰依據

法律9.42K
抽逃出資的審計處罰依據
抽逃出資的審計處罰依據
抽逃出資行為的相關法律規定我國目前就虛假出資或者抽逃出資行為的法律規定主要見於公司法和刑法。

由於我國企業經營實踐中虛假出資或者抽逃出資的現象頗為普遍,因此,我國公司法採取核准主義加準則主義的嚴格法律控制主義的政策,並規定對於較為嚴重虛假出資、抽逃出資行為作為犯罪處理。

刑法規定,公司發起人、股東違反《公司法》的規定未交付貨幣、實物或者未轉移財產權,虛假出資,或者在公司成立後又抽逃其出資,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虛假出資金額或者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罰金。

即公司發起人、股東違反公司法的規定未交付貨幣、實物或者未轉移財產權,虛假出資,或者在公司成立後又抽逃其出資,情節嚴重的行為構成犯罪。

根據有關規定,情節嚴重是指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給公司、股東、債權人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累計數額在10萬元至50萬元以上的,或者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