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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訴訟費用怎麼繳納

法律2.6W
離婚訴訟費用怎麼繳納
離婚訴訟費用怎麼繳納
一、訴訟離婚,如果只是解除雙方的夫妻關係,而不涉及財產,那麼,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財產,財產的總額不超過一萬元,不另收費用,超過一萬元,超過部分增收1%作為訴訟費;該訴訟費由誰承擔,在案件結束時,由人民法院確定。
二、家庭財產案件徵收的費用,按雙方爭議財產的價值計算訴訟費,價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萬元,按4%徵收;5萬元至10萬元的,按3%徵收;10萬元至30萬元部分,按2%徵收;20萬元至50萬元的,按1.5%徵收;50萬元至100萬元的,按1%徵收;100萬元以上的,按0.5%徵收。
三、法律依據:《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第十三條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2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