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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水物業不管怎麼辦,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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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水物業不管怎麼辦,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漏水物業不管怎麼辦,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一般交房的時候會有兩書一表,是房屋質量合格的證明,後期出現質量問題可以依據此要求開發商承擔相應的責任。
在《商品房買賣合同》都有交房標準的相關約定,如果不符合交房標準,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合法權益。
一、房子漏水物業不管怎麼處理
在《住宅質量保證書》中,國家對部分內容規定了最低保修內容和期限,具體有:屋面防水3年;牆面、廚房和衞生間地面、地下室、管道滲漏1年;牆面、頂棚抹灰層脱落1年;門窗翹裂、五金部件損壞1年;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砂1年;管道堵塞2個月;供熱、供冷系統和設備1個採暖期或供冷期;衞生潔具1年;燈具、電器開關6個月。保修期從開發商將房屋交付給購房者之日起算。在辦理房屋交付和驗收時,必須有購房者對房屋設施設備正常使用的簽字確認。
只要房子在保修年限內,可以找開發商進行協商,要求其進行修繕。如果開發商拒絕履行,雙方未能就修繕事宜達成一致,則可以起訴開發商要求其履行義務。同時,由於房屋質量問題給財產造成的損失,可以主張要求開發商進行賠償。
二、房屋漏水物業有責任嗎
1、首先應查明此管理職責歸誰。公共設施應由物業負責,從維修基金中支出;非公共設施則要看屬於專有部分還是共有部分。各方有約定應從約定,如無約定,專有部分由專有權人負責管理維護沒有異議,但對共有部分的管理維護職責歸誰有爭議。防水層如果作為共有設施,因為屬於隱蔽工程,一般認為樓上住户作為實際使用人應承擔合理使用的行為義務,樓下作為受益人也有相應的義務,這種義務主要是體現在費用承擔上。
2、開發商的責任:在保修期內,如果不是人為的原因造成的漏水,開發商要承擔全部責任。
3、公平責任:對於已過保修期的房屋,各方當事人無過錯,如因防水層自然老化,此時維修費用按民通第一百三十二條之規定,根據實現情況,由當事人分擔,一般為一人一半。
4、物業的責任:漏水肯定不是物業造成的,但如果物業在這裏面有疏於管理的情況,或是出現了問題後沒有及時處理,導致損失擴大或出現了更嚴重的問題,那麼物業要承擔責任。前者比如管道堵塞,雖然不是物業乾的,但根據物業管理合同和相關規定,物業公司應定期進行檢查和清理,如果沒做到,那就可以追究物業的責任;後者比如樓上違法裝修,物業未制止,那麼就可以找物業要求賠償損失。
三、房屋漏水怎麼維權
如果房屋漏水屬於房屋質量問題,應該由開發商承擔責任。如果物業管理公司已經進行了告知、維修的業務,且本身也不屬於質量問題,那麼物業公司就依法履行了自己的管理義務,需要做的是積極協助和協調與相鄰業主的關係,其不承擔法律責任。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物業管理單位的管理範圍是大廈和小區的公共區域和共用設施設備,不包含業主私人所有的設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條物業服務合同是物業服務人在物業服務區域內,為業主提供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養護、環境衞生和相關秩序的管理維護等物業服務,業主支付物業費的合同。物業服務人包括物業服務企業和其他管理人。第九百四十二條物業服務人應當按照約定和物業的使用性質,妥善維修、養護、清潔、綠化和經營管理物業服務區域內的業主共有部分,維護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基本秩序,採取合理措施保護業主的人身、財產安全。對物業服務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消防等法律法規的行為,物業服務人應當及時採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並協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