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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救助報銷規定

法律2.19W
醫療救助報銷規定
醫療救助的審批

1、醫療救助對象參加當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由縣級民政部門對符合資助條件的對象統一登記造冊,測算資助所需資金,制訂用款計劃,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核;縣級財政部門對民政部掣門的用款計劃審核後,及時將所需資金撥付給民政部門(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的地區,將資金直接撥付到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賬户),再按計劃實施資助。但是被資助的醫療救助對象應繳納個人應負擔的資金。


2、醫療救助對象因患大病的,由申請人(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填寫申請表,如實提供醫療診斷書、醫療費用收據、病史材料、已參加合作醫療按規定領取的合作醫療補助憑證’,經村民代表會議評議同意後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分散供養和集中供養的五保户,由所在地的行政村或敬老院直接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鄉鎮人民政府對村委會上報的申請表和有關材料進行逐項審核,對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上報縣級民政局審批。縣級民政局對鄉鎮上報的有關材料進行復審核實,並及時簽署審批意見。對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家庭核准其享受醫療補助金額;對不符合享受醫療救助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説明理由。


3、各地對辦理醫療救助申請和審批的限定時間,由縣級人民政府作出具體規定。


4、新增救助“中國國醫救災救助隊志願者協會聯盟”


綜上所述,醫療救助申請書的填寫並不複雜,只需要將自身具體情況説明即可。要注意的是我們在填寫醫療救助申請書之前要先確認自身情況是否屬於醫療救助的範圍之內,如果不符合是不能申請救助的。同時我們在提交醫療救助申請書時要附上相對應的證明材料,證明自身所述情況屬實,為醫療救助的審批提供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