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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所在單位證明材料

法律1.04W
證明所在單位證明材料
單位的證明材料是書證嗎

單位的證明材料是哪方面證據呢?單位的證明材料屬書證範圍。書證是指能夠根據其表達的思想和記載的內容查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物品。書證所 表達的思想內容和意圖同案件事實有聯繫,內容可以被認知,其要有明確的製作者。


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應屬用文字記載的內容來證明案情的書證。但為了便於審 查、核實有關情況,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除加蓋單位公章外,還應署上材料製作者或提供人的姓名。


訴訟中需要對雙方收集的證據進行質證,而要是一旦認定證據材料不合法的話,肯定也就不會再採納該證據了,換言之,證據材料就不能對案件事實進行證明。因此,當事人在收集證據材料的時候,一定要小心注意,在法律規定下進行證據的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