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行政單位固定資產盤虧

法律1.72W
行政單位固定資產盤虧
行政單位固定資產核算特點?
  定義:行政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規定的標準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來物質形態的資產。  特點:固定資產確認的價值標準  行政單位固定資產的分類與其他企業分類的差異。  設立的賬户名稱不同  (1)固定資產確認的價值標準  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價值標準為: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價值在800元以上。單位價值雖然不足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資產,應當作為固定資產核算。  (2)固定資產的分類  行政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一般分為六類:房屋和建築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等。  (3)應設置的科目為:“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  (4)主要賬務處理:  除了融資租入固定資產之外,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賬面餘額與固定基金的賬面餘額應當是一致的。  ①購置:  借:專用基金—修購基金/事業支出/專款支出等  貸:銀行存款  同時  借:固定資產  貸:固定基金  ②接受捐贈:  借:固定資產  貸:固定基金  ③融資租入:  借:固定資產  貸:其他應付款  支付租金時:  借:經營支出  貸:固定基金  同時  借:其他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  ④固定資產清查: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完全價值增加固定資產,同時增加固定基金;盤虧的固定資產按固定資產原價,衝減固定資產,同時衝減固定基金。  ⑤固定資產的處置:在衝減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的同時,對取得的殘料變價收入,應計入專用基金(修購基金),對於發生的清理費用,應衝減專用基金(修購基金)。  行政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