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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類型有哪幾種

法律1.35W
土地使用類型有哪幾種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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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土地使用權證類型分為哪幾種形式

鄉鎮村企事業
第一,依法使用集體土地(參照國家建設徵用土地的標準進行過用地補償和安置);
第二,1982年以前通過與被用地單位簽訂協議使用的集體土地;
第三,1962年以前調用集體土地沒有退還的;
第四,1982年以前農民集體自行使用本集體的土地;
第五,過去經有關領導批准或同意,並進行一定的土地調整或補償的;
第六,沿用已撤銷企、事業單位閒置的土地。
宅基地
第一,集體撥用;
第二,私有宅基地轉來;
第三,通過繼承、購買房產使用集體土地。
農業用地
第一,與集體簽訂承包合同
第二,與原承包人(使用人)在集體參與下籤訂轉包合同;
第三,承包開發利用集體四荒地(荒山、荒溝、荒丘、荒灘);
第四,以拍賣、協議、招標等方式有償取得集體荒地的開發、使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