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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房屋過户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1.48W
揚州房屋過户需要什麼手續
揚州房屋過户需要什麼手續?流程是什麼?:
 一、依據《房屋登記辦法》第四條規定:   房屋登記,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記機構辦理。   二、依據《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第七條   房地產轉讓,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房地產轉讓當事人簽訂書面轉讓合同;   (二)房地產轉讓當事人在房地產轉讓合同簽訂後9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申報成交價格;   (三)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並在7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覆,7日內未作書面答覆的,視為同意受理;   (四)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並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地產進行現場查勘和評估;   (五)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税費;   (六)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核發房地產權屬證書。   十五、房產證辦理需要材料和費用   二、辦理房產證的申請材料:   1、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不動產發票   4、物業維修資金票據;   5、商品房買賣合同;   6、結清證明;   7、預告登記證;   8、完税證明   9、申報審核表   10、其它必要材料。   三.過户需要的税費:   1.契税:3%(買方);   2.房地產交易管理費:1·0%(買賣雙方各負一半);   3.登記費:70元(買方);   4.測繪費:50平方米以下112元,100平方米以下160元,200平方米以下208元,200平方米以上每增加100平方米收48元(買方);   5.印花税每證5元(買方);   6.辦證工本費每證3元(買方);   7.營業税5·5%(賣方)。 以上就是揚州房屋過户需要什麼手續的具體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