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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消費税徵收範圍

法律1.14W
文山消費税徵收範圍
想諮詢下文山消費税税率以及徵收範圍?
關於文山消費税税率以及徵收範圍,回答如下: 一般情況下,對一種消費品只選擇一種税率形式,但為了更好地保全消費税税基,對一些應税消費品如捲煙、白酒,則採用了定額税率和比例税率雙重徵收形式。 税 目 税 率 一、煙 1.捲煙 (1)甲類捲煙 (2)乙類捲煙 (3)批發環節 2.雪茄煙 3.煙絲 56%加0.003元/支 36%加0.003元/支 11%+0.005元/支 36% 30% 二、酒及酒精 1.白酒 2.黃酒 3.啤酒 (1)甲類啤酒 (2)乙類啤酒 4.其他酒 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 240元/噸 250元/噸 220元/噸 10% 三、高檔化粧品 15% 四、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 1.金銀首飾、鉑金首飾和鑽石及鑽石飾品 2.其他貴重首飾和珠寶玉石 5% 10% 五、鞭炮、焰火 15% 六、成品油[4] 1.汽油 2.柴油 3.航空煤油 4.石腦油 5.溶劑油 6.潤滑油 7.燃料油 1.52元/升 1.2元/升 1.2元/升 1.52元/升 1.52元/升 1.52元/升 1.2元/升 七、摩托車 1.氣缸容量250毫升的 2.氣缸容量在250毫升(不含)以上的 3% 10% 八、小汽車 1.乘坐用車 (1)氣缸容量(排氣量,下同)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 (2)氣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 (3)氣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 (4)氣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 (5)氣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 (6)氣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 (7)氣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 2.中輕型商用客車 3.超豪華小汽車(每輛零售價格130萬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車和中輕型商用客車) 1% 3% 5% 9% 12% 25% 40% 5% 10% 九、高爾夫球及球具 10% 十、高檔手錶 20% 十一、遊艇 10% 十二、木製一次性筷子 5% 十三、實木地板 5% 十四、塗料 4% 十五、電池 4% 計税依據編輯 消費税的計税依據分別採用從價和從量兩種計税方法。實行從價計税辦法徵税的應税消費品,計税依據為應税消費品的銷售額。實行從量定額辦法計税時,通常以每單位應税消費品的重量、容積或數量為計税依據。 計税方法 1、從價計税時 應納税額=應税消費品銷售額×適用税率 2、從量計税時 應納税額=應税消費品銷售數量×適用税額標準 計税方法 計税方法 3、自產自用應税消費品 a、用於連續生產應税消費品的,不納税; b、用於其他方面的: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納税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税,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税價格計算納税。 組成計税價格=(成本+利潤)÷(1- 消費税税率) 應納税額=組成計税價格×適用税率 4、委託加工應税消費品的由受託方交貨時代扣代繳消費税。按照受託方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税,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税價格計算納税。 組成計税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 消費税税率) 應納税額=組成計税價格×適用税率 5、進口應税消費品,按照組成計税價格計算納税。 組成計税價格 =(關税完税價格+關税)÷(1- 消費税税率) 應納税額 =組成計税價格 ×消費税税率 6、零售金銀首飾的納税人在計税時,應將含税的銷售額換算為不含增值税税額的銷售額。 金銀首飾的應税銷售額=含增值税的銷售額÷(1+增值税税率或徵收率) 組成計税價格=購進原價×(1+利潤率)÷(1-金銀首飾消費税税率) 應納税額 =組成計税價格×金銀首飾消費税税率 7、對於生產、批發、零售單位用於饋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或未分別核算銷售的按照組成計税價格計算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