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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帶債務中是否只可以要求一個人承擔債務

法律2.41W
連帶債務中是否只可以要求一個人承擔債務
連帶債務中是否只可以要求一個人承擔債務
在連帶債務關係中,債權人可以只要求一人履行全部債務而放棄要求其他人履行。民法典規定,兩個以上債務對債務人承擔連帶責任的,連帶責任人的責任份額根據各自責任大小確定;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債權人可以只要求其中一個債務人償還債務,而該債務人償還債務後,可以向其他債務人追償。二人以上依法承擔按份責任,能夠確定責任大小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條,二人以上依法承擔連帶責任的,權利人有權請求部分或者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連帶責任人的責任份額根據各自責任大小確定;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實際承擔責任超過自己責任份額的連帶責任人,有權向其他連帶責任人追償。連帶責任,由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