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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承擔債務是否可以要求離婚

離婚2.91W
不想承擔債務是否可以要求離婚
律師解析:離婚並不能逃避應償債務,對於共同債務離婚同樣應當由共同財產清償,對於個人債務由個人財產清償。
我國法律規定,我國法律規定,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
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
(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