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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桐鄉市工傷賠償標準

法律2.39W
浙江省桐鄉市工傷賠償標準
浙江省工傷賠償標準是什麼

工傷死亡賠償項目及標準(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購買工傷保險,則由用人單位一次性支付):


1、喪葬補助金:6個月×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卹金(撫卹金總額不得超過死亡職工生前的本人工資)為:


a、配偶每月為40%×本人工資;


b、其他親屬每人每月為30%×本人工資;


c、孤寡老人或孤兒在上述基礎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因工死亡的,其供養直系親屬可以要求一次性領取供養親屬撫卹金,不滿18週歲的,一次性計算到18週歲;其他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計發20週年,但55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週歲減少1年,70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