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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東債務債券處理轉讓協議

法律2.75W
公司股東債務債券處理轉讓協議
公司股東內部債務承擔協議

1、對於佔有有限公司股權的股東,經與他方協商一致後將持有的公司股權轉讓出來,需雙方達成公司股東內部債務承擔協議,共同遵守,明確股權轉讓前後公司債權債務的承擔問題。


2、在公司股東向工商部門遞交股權轉讓變更登記資料之前產生的債權由原股東享有和追償,並且承擔相應的債務;


3、提交資料之後產生的債權由購買方享有和追償,並且承擔相應的債務;


4、屬於轉讓方承擔的債務,若在股權轉讓後由購買方代為承擔的,購買方有權向轉讓方追償;


5、在雙方向工商部門遞交股權轉讓變更登記資料當天,轉讓方應將其公司的公章、財務印章、銀行開户卡、銀行開户許可證、代碼證及數字證書、國税證登記正副本原件、地税登記證正副本原件等移交給購買方保管和使用;


6、如果雙方有一方違約的,那麼守約方可以向違約方主張違約責任,依照股權轉讓的價款按一定比例承擔違約責任,由此產生訴訟的相關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7、雙方在履行協議過程中出現爭議應友好協商,協商解決不成的,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公司股東內部債務承擔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如果相關股權轉讓等事項沒有按照協議完成的話,那麼協議就作廢,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