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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轉讓營改增怎麼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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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轉讓營改增怎麼計算
專利轉讓營改增計算
你好,針對專利轉讓營改增計算是怎麼規定的這一問題,營改增”對無形資產核算內容的影響如下:

“營改增”對無形資產的核算產生了較大的影響。無形資產作為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的非貨幣性資產,主要包括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經營特許權、商譽等。這些無形資產中屬於“營改增”範圍的就有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和商譽。在《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在上海市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税改徵增值税試點的通知》(財税[2021]111號)中,“研發和技術服務”項目下的“技術轉讓服務”包括轉讓專利或者非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及其相關服務;“研發和技術服務”項目下的“研發服務”是指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進行研究與試驗開發的業務活動,企業自行研發無形資產即屬於該範圍。“文化創意服務”項目下的“商標著作權轉讓服務”是指轉讓商標、商譽和著作權的業務活動。“營改增”後,企業增減這些無形資產(即轉讓所有權)或者轉讓其使用權時都要按增值税應税服務計算增值税。但財税[2021]111號文附件3又規定,在試點期間試點納税人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的價款與技術轉讓(或開發)的價款應當在同一張發票上,否則該部分技術諮詢及技術服務的價款不能免徵增值税。

從上面分析可知,屬於“營改增”範圍的專利技術和非專利技術的轉讓及相關服務在試點期間免徵增值税;商標權、著作權和商譽的轉讓按6%的税率徵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