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強迫簽訂有損集體利益的合同,是否屬於無效合同

法律3.22W
強迫簽訂有損集體利益的合同,是否屬於無效合同
強迫簽訂有損集體利益的合同,是否屬於無效合同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雙方簽訂合同時應遵守意思自治原則,你情我願,不傷他人。若一方脅迫另一方,而且訂立合同時也基於對集體利益的損害,則直接影響合同的效力。但是合同是不是一種無效合同,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判斷。


被脅迫簽訂的合同通常是可以撤銷或變更的合同,它屬於效力待定合同,而非無效合同。


根據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另一方違背其真實意思而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變更或撤銷。


那麼,被強迫簽訂的合同是否有效,將由受損害方來決定。例如,對集體利益造成損害的,集體認可合同效力的,即合同有效,反之,可以請求撤銷合同無效。


被強迫簽訂的合同,在下列情況下屬於無效合同: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方式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無效;

2、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合同無效。


三是一般人認為被脅迫簽訂合同後,又發現損害集體利益的,有可能導致合同當然無效,事實上並非如此。然而,如果該合同被確認無效,因該合同而取得的財產,應相互返還,不能返還的還需折價賠償。而且,有過錯的一方,必須承擔自己的過錯責任,即要賠償對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損失較大,建議必要時可請專業律師介入。




大狀君説


找大狀法律顧問服務囊括勞動糾紛、合同糾紛、公司股權債權債務知識產權、增值服務等各大模塊,不僅線上提供法律諮詢、文書起草審查,律師函出具等法律服務,線下還提供律師上門、訴訟代理等服務。
如果你想了解法律顧問,歡迎來找大狀,找大狀致力於讓法律服務更簡單高效!預約法律服務歡迎點擊或掃描二維碼填寫,我們會及時聯繫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