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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出資給父母買房要得回來嗎

法律1.1W
子女出資給父母買房要得回來嗎
子女出資給父母買房要得回來嗎
1、關於父母婚前出資是否贈與,如果父母在婚前有明確表示的,按照其表示確定如果表示不明的,從社會常理出發,一般推定為贈與。

若夫妻一方有證據證明其與出資人之間形成的是借貸關係的,則借貸關係成立。

當然,若該證據應當是在當事人離婚訴訟前形成的,離婚訴訟中父母作出不是贈與意思表示的陳述或證明,尚不足以排除贈與的推定。

2、實踐中,對於夫妻婚後父母出資購買房屋產證登記在出資者自己子女名下的,從社會常理出發,可認定為是明確向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部分出資應認定為個人所有若產證登記在出資人子女的配偶名下的,除非當事人能證明父母出資當時的書面約定或聲明,證明出資者明確表示向一方贈與的,一般宜認定為向雙方贈與為妥。

該部分出資宜認定為夫妻共同所有。

3、對於實踐中可能發生的購買其他物品的出資,同樣可根據上述原則作出相應的歸屬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