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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徵用土地一畝多少錢

法律1.03W
國家徵用土地一畝多少錢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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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徵用土地一畝地多少錢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二條限定,國家建設徵用土地,建設單位應支付土地賠償費、青苗和附着物賠償費、安置補貼費,準則如下:  

一、土地賠償費  

1、徵用耕地、蔬菜地,根據國家限定的價格政策,按該土地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下同)的六倍計量;  

2、徵用魚塘、藕塘、養殖場、果園、竹園、林地等土地,按該土地年產值的五倍計量;  

3、徵用柴山、灘地、池塘、葦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該土地年產值的三倍計量;  

4、徵用宅基地按鄰近耕地的賠償準則計量;房屋由建設單位另行徵地移遷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予以賠償;  

5、徵用無收益的非耕地,通常不予賠償。  

二、青苗和附着物賠償費  

1、青苗賠償費,通常按一季農作物的產值計量;能收穫的不予賠償。多年生經濟林木,能夠移植的,由建設單位付給移植費;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單位  予以合賠付償或作價收購;  2、房屋拆遷,按房屋結構、面積、新舊程度,予以合賠付償;違規建築物和開始商量徵地後突擊搶栽的樹木、突擊搶建的建築物,不予賠償;  3、農田水利工程及機電排灌設施、水井、人工魚塘、養殖場和電力、廣播、通訊設施等附着物,按照事實上情況付給遷移費或賠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