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農村修建的廠房拆遷補償

法律2.43W
農村修建的廠房拆遷補償

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並依法給予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為。 土地徵收具有法定性,根據行政合法性原則,必須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國家強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權的行為,並不以取得徵得被徵地人的同意為必要條件。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承租農村土地修建廠房拆遷能否獲得補償

在2007年發佈的《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格執行有關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規定:鄉鎮企業必須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農民投資為主,在鄉鎮(包括所轄村)舉辦的承擔支援農業義務的企業。要嚴禁以興辦“鄉鎮企業”、“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為名,非法佔用(租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進行非農業建設。任何建設需要將農用地和未利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都必須依法經過批准。

興辦鄉鎮企業、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必須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鎮規劃、鄉規劃、村莊規劃(以下簡稱鄉(鎮)、村規劃),納入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並依法辦理規劃建設許可
及農用地轉用和建設項目用地審批手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興辦企業或與其他單位、個人以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形式共同興辦企業的,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鄉(鎮)、村規劃,並納入建設用地年度計劃管理;涉及佔用農用地的,必須先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用地規模必須符合有關企業用地標準。

因此,企業能否獲得補償,需要看是否符合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的法律法規。如果被拆遷企業無法判斷自身的廠房用地是否合法,可以諮詢專業人士,儘量避免沒有獲得合理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