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桂林提取公積金材料

法律2.05W
桂林提取公積金材料
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
武漢市規定: 職工及配偶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無尚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户內的存儲餘額: 1、職工因離休、退休銷户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資料: (1)單位開具的《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3)勞動、人事部門頒發的本人《離休證》或《退休證》,未取得離、退休證的,本人身份證上註明的年齡應達到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男職工60週歲、女職工55週歲),並由所在單位勞動人事部門出具證明。 2、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銷户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資料: (1)單位開具的《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3)市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喪失勞動能力的傷殘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4)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協議原件及複印件。 3、外地在漢從業人員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銷户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資料: (1)單位開具的《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3)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協議原件及複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