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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機關合同審查制度

法律1.35W
審計機關合同審查制度
政府機關合同工可以隨時辭職嗎

政府機關合同工並不可以隨時辭職,對於簽訂了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應該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辭職申請,然後按照公司的規章制度辦理離職手續,否則就要承擔違約責任。公司和你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你可以提出辭職報告隨時離職,公司不能以此扣押工資,應結清所有拖欠工資以及加班工資。


1、根據勞動法規: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你可以向公司索要從你入職滿一個月的次日到你和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當天的雙倍工資賠償。未籤合同雙倍工資最多支持11個月。


2、根據《勞動合同條例》第四十條:


應當訂立勞動合同而未訂立的,勞動者可以隨時終止勞動關係。同時作為對於勞動者的保護,應當訂立勞動合同而未訂立的,用人單位提出終止勞動關係,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勞動者。


與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那他想什麼時候走就可以什麼時候走,甚至連工作的交接都不用做。這可以説是對於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一種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