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幫人家擔保貸款的後果

法律2.14W
幫人家擔保貸款的後果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為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幫人擔保被起訴的後果是什麼




    幫人擔保被起訴的後果主要是:



    1、如果是合同是有效的正規的,擔保人需要按照合同規定的內容還款;



    2、擔保人如果不還法院有權對其個人名下的財產進行凍結,直到借貸者還款;



    3、擔保人不還款如果超過一定的時間會被銀行黑户。



    擔保人承擔的責任有期限嗎



    擔保是保證債務清償和債權實現的一種法律制度。保證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兩種。一般保證,即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則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另一種是連帶責任保證,即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根據《擔保法》第19條規定,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按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債務履行期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代為清償債務。但《擔保法》第26條規定,債權人有權自債務履行期滿之日起6個月內,要求負連帶責任的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超過此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擔保人被起訴怎樣辯護



    作為擔保人,如果被債權人起訴的,要根據具體的案情來確定如何進行答辯的抗辯,主要可以考慮從擔保是否有效、是否已經過擔保責任承擔期限、是否應該承擔擔保責任、應如何承擔擔保責任等方面來進行。



    擔保責任分為一般保證責任和連帶保證責任,如果你承擔的是一般保證責任,可以主張先訴抗辯權,債權人需要先向債務人主張債權,如果是連帶保證責任,債務人到期不履行債務,保證人就需要承擔保證責任。



    能夠幫別人擔保某些債務的情況一定是有很高的信任度或者出於某種利益,但是如果在進行擔保的過程中因為當事人沒有按照約定將債務全部梳理清楚而被對方起訴的話,只要是合同的效力還沒有變化就應該應訴甚至會因此而承擔起全部償還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