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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用宅基地未分房子無補償款如何維權

法律2.82W
徵用宅基地未分房子無補償款如何維權
徵用宅基地未分房子無補償款如何維權
徵用宅基地未分房子無補償款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宅基地被徵用補償的方法有兩種,一是宅基地補償,二是房屋補償。
    宅基地的產權屬於村集體,因此,這部分補償歸村集體所有,不會直接給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產權屬於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補償歸村民所有。
    徵地拆遷的程序有:
    1、取得建設項目批准文件。
    2、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3、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批准文件。
    4、擬定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
    5、開設拆遷資金專用賬户。
    6、申領拆遷許可證。
    7、發佈拆遷公告
    8、拆遷凍結
    9、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10、發放、領取補償款;
    11、拆除房屋。
    拆遷房屋需要的手續有:
    (1)房屋拆遷首先相關拆遷文件要齊全。
    (2)房屋拆遷需要有《拆遷許可證》,拆遷公告(現公佈)。
    (3)房屋拆遷的拆遷人委託評估。
    (4)根據當地的政策文件、結合市場確定附屬物價格。
    (5)房屋拆遷需要制定拆遷補償細則。(貨幣補償和回遷安置兩種)
    (6)房屋拆遷要做好宣傳/講解政策。
    (7)房屋拆遷要與被拆遷人反覆協商,做工作。
    (8)房屋拆遷需簽定拆遷補償協議。
    (9)房屋拆遷對未達成協議的,由當事人一方申請行政裁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
    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徵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於符合條件的被徵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