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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的宅基地被徵用如何補償

繼承的宅基地被徵用如何補償

一、繼承的宅基地被徵用如何補償?

宅基地被徵用後的補償政策不是法律統一規定的,各地的徵地補償政策都是不一樣的。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徵用土地的,按照被徵用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徵用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另外,宅基地屬於集體,非個人的,對於宅基地徵收後的安置補償費用的分配,系村民自治的範圍,由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來決議分配。

二、徵地的流程是什麼?

1、公告

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徵收土地後,由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公告,將批准徵地機關、批准文號、徵收土地的用途、範圍、面積以及徵地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辦法和辦理徵地補償的期限等,在被徵收土地所在地鄉(鎮)、村予以公告。

2、登記

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公告規定期限內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徵地補償登記。

3、公告、徵地補償方案

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經批准的徵收土地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在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聽取被徵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批准後,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4、爭議的處理

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准徵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爭議不影響徵地方案的實施。

5、補償費用的支付

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安置補助費專款專用,根據需要安置人員的安置情況支付。

宅基地徵收補償跟繼承之間毫無關係,如果宅基地的徵收發生於被繼承人生前,那這筆補償款是支付給被繼承人的,補償款也按照遺產依法繼承即可,土地徵收發生於被繼承人去世以後的,那只有繼承人才有權利領取補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