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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另行提起民事訴訟訴訟費誰交

法律1.21W
交通肇事罪另行提起民事訴訟訴訟費誰交
交通肇事罪另行提起民事訴訟可以嗎
1、在刑事程序中,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可能為了獲取被害人的諒解,一般都會積極賠償。 因為獲取被害人的諒解和積極賠償在一定程度上能成為對方從輕量刑的一個重要情節。而刑事部分一旦判決後再行提起民事訴訟,被告人的積極賠償就不能作為從輕量刑的條件,很多情況下唉,就不會積極給予賠償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範圍問題的規定》,被告人已經賠償被害人物質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為量刑情節予以考慮,也就是説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嫌疑人或其家屬對受害人作出積極賠償時,取得被害人諒解和同意的情況下,法院可以酌情對被告人給於從輕處罰。這對雙方都有利,因為對受害人來説,特別是面對賠償能力較差的被告人來説,服刑後,可供執行的財產很少,可能會導致被害人的賠償根本無法落實。對於嫌疑人來説,用積極賠償來換取較低的徒刑,絕大多數被告人及其家屬還是會盡力賠償的。 2、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法院不收訴訟費,可以降低被害人的訴訟成本,而另外提起民事訴訟繳納訴訟費用。 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缺點: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缺點是法院不會支持精神損害賠償。因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範圍問題的規定》“對於被害人因犯罪行為遭受精神損失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根據最高院於2000年12月4日頒佈的《關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範圍問題的規定》以及2002年給雲南省高院的《關於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損害賠償民事訴訟問題的批覆》,對於被害人因犯罪行為遭受精神損失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而另行提起民事訴訟,是可以提起精神損害賠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