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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靈活就業養老保險繳費幾檔

法律2.98W
河北靈活就業養老保險繳費幾檔
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政策

1、未達到退休年齡與原國有企業解除關係等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可以從當地實行個人繳費制度之時起按城鎮個體勞動者的參保辦法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並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範圍,“統籌結合”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


2、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可以按照城鎮個體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規定補繳從當地實行繳費開始至法定退休年齡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及利息,原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


2011年底已經有34名從事靈活就業人員(其中含超齡人員2名)符合參保條件,進入人力資源市場按個體身份辦理養老保險接續手續。使原國有企業解除勞動關係人員能夠及時繳納養老保險。使他們解決後顧之憂,使其達到 “老有所養”“病有所依”。


3、個體勞動者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養老保險可申請從1999年10月開始補費。這一政策是政府2011年出台的階段性特殊政策,有時間要求,請您在2011年12月底前抓緊辦理,過期不再辦理。從明年1月起,我國將按國家、省有關規定辦理。如果您抓住了這個機會,給您帶來的好處,一是往前補繳11年的養老保險費,繳費繳的少,11年一共補繳養老保險費19000元左右;二是繳費年限多了11年,相當於過去説的多了11年工齡一樣;三是多了11年繳費年限,到了符合退休條件時,養老金水平有很大幅度提高,您算一算這是一筆很划算的經濟賬,別再猶豫了,請您抓緊到所在的社保分局辦理參保補費手續。


4、個體勞動者和靈活就業人員欠繳養老保險費的,在2011年底前補繳2011年6月前的歷史欠費,不徵收滯納金。年底前未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從2012年1月1日起,按規定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滯納金。年底前補欠費不收滯納金,2012年補欠費要收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