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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假期溺亡,學校有責任嗎

法律1.84W
學生假期溺亡,學校有責任嗎

學校的侵權責任是在校學生人身侵權事故爭論的焦點。學校與學生之間的法律關係是教育管理關係,而非監護關係。要解決學校侵權責任問題,我們必須將落腳點落到歸責原則上來,針對不同類型的校園侵權事故應適用不同的歸責原則。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校園侵權的歸責原則有兩種,一是無過錯責任原則,指的是無行為能力人受到侵權,二是過錯責任原則,指的是限制行為能力人收到侵權的情況。

學生假期溺亡,學校有責任嗎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學生假期溺亡,學校有責任嗎
近年來,涉及學校事故的案件發生頻率較高,要避免此類案件的發生就必須處理好學校的教育管理責任與未成年人家長的監護責任問題。家長不能把安全教育責任全推給學校,學校亦不能通過“告之書”“免責書”等來規避應負的職責。在未成年人放假、放學等重點時間段上,學校要主動加強與家長的溝通聯繫,確保未成年人及時、隨時處於有人看護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