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涉外婚姻訴訟離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法律3.09W
涉外婚姻訴訟離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涉外婚姻訴訟離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下述材料是涉外離婚雙方當事人必須準備的:  
1、當事人的身份材料證件,如護照等,一般需要在所在國去辦理公證及認證手續。  
2、當事人的婚姻締結證明文件,如結婚註冊證書,需要在所在國去辦理公證及認證手續。  
3、當事人委託國內律師的特別授權委託書,需要在所在國去辦理公證及認證手續。  
4、如果是國外一方當事人為原告,需要將起訴狀公證和認證後遞交國內律師或其他代理人。如果國外一方當事人為被告,需要書寫離婚聲明書,表述清楚對離婚的態度以及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的確定意見,經所在國公證及認證後由委託代理人轉交法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