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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被害人耳光並且沒有搶到財物構成搶劫罪麼

法律2.01W
打被害人耳光並且沒有搶到財物構成搶劫罪麼

對於打耳光屬不屬於暴力,打被害人耳光並且沒有搶到財物構成搶劫罪麼,可以根據刑法第263條搶劫罪的定義來認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傷害被害人但沒有取得財物構成搶劫罪嗎

您好,此行為已經觸犯了我國《刑法》第263條所規定的搶劫罪,該罪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無論犯罪嫌疑人是否取得財物,也不論被搶財物價值的大小。只要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並當場採取暴力或暴力相威脅手段,就構成搶劫罪。“數額特別巨大”和“致人特別嚴重傷殘或死亡”只是本罪從重處罰的兩個情節。望您予以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