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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法律1.97W
沒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請律師告訴我公司沒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怎樣取證?
你好,勞動者在申請仲裁的時候,瞭解公司沒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怎樣取證是非常有必要的。首先是相關證據: 物證:工作服、工牌、工作證、工資條、業務單等; 人證:單位同事、客户等作證;另外還有在附近經常吃飯有認識的人、單位鄰居等等。 有很多人經驗閲歷不深,尤其是來自社會底層的打工者,缺乏風險意識,另一方面,公司或是廠方陰險欺騙榨取工人,導致這些工作者沒有跟資方簽訂任何勞動合同,一旦遇上欠薪、工傷、職業病等問題,老闆可能就會賴賬,推託受害人不是其員工。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害者不要盲目行動,一定要想辦法證明自己的身份,為維權提供依據。 1.很多公司都配有員工證,用作進入辦公區或是廠區的憑證,上面有員工本人的公司、姓名、照片、部門、職位等信息,可以保留下來或是拍照。 2.有的公司有門禁卡,發生事故後,要把門禁卡保留,這也是證明員工身份的一種證據。 3.很多企業都有考勤系統,因此,打卡或是按指紋考勤的時候,把自己的考勤信息拍下來,也是證明自己在該企業工作的一種證據。 4.有不少企業給員工配置了工服或是職業裝,這些工裝帶有公司標誌,員工應該穿着工裝在工作地拍照留存,用以證明工作經歷。在自己手裏的工服也要留存。 5.車間背景照、工作照、同事合照等照片,發生事故後,一定要保存下來,可以用來對比證明自己是公司的員工。如果可能的話,找同事幫忙證明。 6.多數公司給員工發薪酬,會有工資條,因此,發生事故後,這些工資條也留存備用,可能派的上用場。那些帶有部門、姓名等標識的工資條才有效用,那些只有個大頭姓名和光棍數額的工資條無用。 7.老闆違法事情發生後,也翻翻自己以前拍的照片,看看是否有工作日誌的照片。工作日誌上有自己的崗位、部門、姓名等信息,能證明自己曾經在該公司工作。 8.對於有需要員工簽單的情況,例如收發貨,一旦有拍照,事情發生後,也要找出留存下來備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