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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爭房子能打官司這棟房子會被凍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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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爭房子能打官司這棟房子會被凍結嗎
兄弟共同建房,隔斷後為爭廁所打官司
兄弟共同建房今年49歲的超文(化名)居住在中山三角鎮,比他小兩歲的弟弟超武(化名)居住在廣州。2011年,兄弟倆約定在中山三角鎮修建一棟房子,作為旅行社或者出租用,超文要西邊,超武要東邊。一年後,這棟房子竣工。2014年,超文兩兄弟辦理了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產權證,兩人作為房屋共有權人分別擁有該房屋一半份額。拿證之後,兄弟倆簽訂了一份分房協議,其中約定房屋的“一、二、三、四樓都在走廊通道的中間相應位置砌牆間斷,房內格局結構不變各歸所屬”。然而,哥哥超文發現,走廊通道中間砌牆切斷之後,弟弟多佔了本應屬於自己的6個洗手間,面積約佔20平方米。據此,超文將弟弟超武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處房屋重新從“地基正中間位置”砌牆隔斷,返還超武多佔的面積。隔斷後為爭廁所打官司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因為房屋走廊通道中已經砌好的牆是超文自己所建,即使存在位置偏差導致其實際使用面積減少,也不可歸責於超武;若要維護自身利益,超文可以拆除已經砌好的牆,重新以雙方共同確認的走廊通道地基中間線的牆為界進行砌牆。鑑於兄弟二人當初在簽訂分房協議時沒有約定砌牆具體由誰負責,法院認為雙方應該共同委託相關機構測量走廊通道的地基中間線位置,再共同砌牆,費用各負擔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