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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干涉婚姻自由遺棄罪

法律2.51W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遺棄罪

婚姻不僅是兩個人的婚姻,家庭也不是單獨的家庭,所以婚姻不僅需要婚姻家庭裏的每一個人去用心經營,也需要婚姻家庭法規中的條款去保障婚姻家庭不受到侵害。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什麼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一)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法律概念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用暴力手段干涉他人結婚自由或離婚自由的行為。

(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犯罪構成有哪些?

1、本罪侵害的客體是複雜客體。既侵犯了他人的婚姻自由,又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權利。

2、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採取暴力手段。使用暴力是本罪在客觀方面的一個顯著特徵,沒有暴力干涉就不構成本罪。所謂暴力,是指對意圖結婚或離婚的人實行拳打腳踢、捆綁、禁閉、強搶等人身強制的方法。

3、本罪的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現實生活中以父母干涉子女婚姻自由的為多,子女干涉父母再婚的次之,也有親屬等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此外,丈夫因妻子提出離婚而毆打妻子,致使妻子不能行使離婚自由權的,考慮到夫妻雙方的特殊關係,一般不以本罪論處。

4、本罪的行為人在主觀方面是出於直接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