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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糾紛沒上交證據如何辦

法律1.13W
房產糾紛沒上交證據如何辦
房產糾紛沒上交證據如何辦
目前在買賣房屋的時候,很多人都會遇到房產糾紛,在處理糾紛的時候如果無法協商,很多人就會通過法律訴訟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權益那麼房產糾紛沒上交證據怎麼辦呢?
超過舉證期限提交的證據不再質證,不被法院採信。
當事人在向人民法院起訴立案時,應將證據材料複印多套,一般將證據原件在交人民法院核實後自行留存,立案時向人民法院提交證據複印件即可。
根據規定,房產糾紛中超過舉證期限提交的,視為當事人放棄舉證權利;如當事人逾期提交證據材料的,法院一般不組織質證,但對方同意質證的除外。在舉證期限內提交證據材料確有困難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內向人民法院申請延期舉證。
到法院打官司主要通過證據來説明事實,打官司不上交證據會有敗訴的風險。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三十四條
當事人應當在舉證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交證據材料,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不提交的,視為放棄舉證權利。
對於當事人逾期提交的證據材料,人民法院審理時不組織質證。但對方當事人同意質證的除外。
當事人增加、變更訴訟請求或者提起反訴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三十六條
在舉證期限內提交證據材料確有困難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內向人民法院申請延期舉證,經人民法院准許,可以適當延長舉證期限。當事人在延長的舉證期限內提交證據材料仍有困難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請,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