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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質量評定資格包括哪些?

一個建築項目在施工完成之後,為了在後續使用過程中避免發生工程質量事故等風險,建設單位應對該工程進行質量評定,驗收合格之後工程才會真正竣工。但該工程 應該具備一定條件才有資格進行驗收,下面我們來了解一下建築工程質量評定資格都有哪些,相信對您會有所幫助。

建築工程質量評定資格包括哪些?

一、建築工程質量評定資格有哪些?

建設單位在收到施工單位提交的工程竣工報告,並具備以下條件後,方可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有關人員進行竣工驗收:

1、完成了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2、施工單位對竣工工程質量進行了檢查,確認工程質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符合設計文件及合同要求,並提出工程竣工報告。該報告應經總監理工程師(針對委託監理的項目)、項目經理和施工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3、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4、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委託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等有關部門責令整改的問題全部整改完畢。

5、對於委託監理的工程項目,具有完整的監理資料,監理單位提出工程質量評估報告,該報告應經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未委託監理的工程項目,工程質量評估報告由建設單位完成。

6、勘察、設計單位對勘察、設計文件及施工過程中由設計單位簽署的設計變更通知書進行檢查,並提出質量檢查報告。該報告應經該項目勘察、設計負責人和各自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7、有規劃、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驗收認可文件。

8、有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二、峻工驗收的內容包括哪些?

1、檢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設計文件建成,配套、輔助工程是否與主體工程同步建成;

2、檢查工程質量是否符合國家和鐵道部頒佈的相關設計規範及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

3、檢查工程設備配套及設備安裝、調試情況,國外引進設備合同完成情況;

4、檢查概算執行情況及財務竣工決算編制情況;

5、檢查聯調聯試、動態檢測、運行試驗情況;

6、檢查環保、水保、勞動、安全、衞生、消防、防災安全監控系統、安全防護、應急疏散通道、辦公生產生活房屋等設施是否按批准的設計文件建成、合格,精測網複測是否完成、複測成果和相關資料是否移交設備管理單位,工機具、常備材料是否按設計配備到位,地質災害整治及建築抗震設防是否符合規定;

7、檢查工程竣工文件編制完成情況,竣工文件是否齊全、準確;

8、檢查建設用地權屬來源是否合法,面積是否準確,界址是否清楚,手續是否齊備。[

施工方在施工完成之後,應具備建築工程質量評定資格建設單位才會着手對工程進行驗收,比如施工方應對工程實施了質量檢查、消防等部門已經出具了認可文件等等,具有了這些條件,才有資格真正進入驗收一節。對工程進行驗收主要檢查該工程是否符合國家的質量驗收標準,建設用地的面積是否準確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