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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竹院派出所暫住證

法律1.68W
紫竹院派出所暫住證
監視居住派出所送檢察院怎麼辦

監視居住派出所送檢察院此時需要聘請律師處理訴訟審查等事宜。被監視居住則不可以擅自離開監視居住同時也不可以隨意的出國。監視居住,是指偵查機關責令犯罪嫌疑人不得擅自離開指定的住所,並對其行動加以監視的一種強制措施。它通常適用於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不能提供保人或保證金的犯罪嫌疑人。


新《刑訴法》第七十五條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執行監視居住的處所;


(二)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會見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六)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身份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款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