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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簽訂的合同不願意籤就要辭掉怎麼辦

法律2.67W
去年簽訂的合同不願意籤就要辭掉怎麼辦
去年簽訂的合同不願意籤就要辭掉怎麼辦
1、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相關限定,用人單位辭掉勞動者,應支付經濟賠償。不滿六個月的按半個月薪水準則支付經濟賠償。
2、具體條款如下:第四十七條經濟賠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2年支付一個月薪水的準則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2年的,按2年計量;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薪水的經濟賠償。
3、勞動者月薪水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工人月平均薪水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賠償的準則按工人月平均薪水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賠償的年限最高不超出十二年。
4、本條所稱月薪水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