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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解除合同可以要求賠償嗎,2023最新規定是什麼

法律2.61W
單位解除合同可以要求賠償嗎,2023最新規定是什麼
單位解除合同可以要求賠償嗎,2023最新規定是什麼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屬於違法解除,可以要求用人單位依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屬於《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情形之一,用人單位應當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屬於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不需要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