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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離婚程序是否需要雙方在場訴訟離婚程序具體規定是什麼,有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

法律1.56W
訴訟離婚程序是否需要雙方在場訴訟離婚程序具體規定是什麼,有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
訴訟離婚程序是否需要雙方在場訴訟離婚程序具體規定是什麼,有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
訴訟離婚程序需要雙方到場,至少一次到庭,其他的可以委託律師處理。
訴訟離婚程序:
1、起訴。
2、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訴狀後,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會在立案後5個工作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被告。
3、調解。在審理離婚材料後,法院不會立即進行庭審,而是在庭審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才會開庭審理。
4、開庭審理。
5、判決。根據庭審情況,會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後,即行宣判。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