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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賠償賠償金的計算標準

法律1.41W
國家賠償賠償金的計算標準

國家機關因某種紕漏導致相關行為人無辜判刑的,在查明清楚後是需要對相關錯判的行為人給予一定的補償的,這種補償就叫做刑事賠償。刑事賠償是有其相應的賠償標準的,國家機關應按照相應的賠償標準給予行為人刑事賠償。刑事賠償義務機關是指接受刑事賠償請求、支付賠償費用、參加賠償訴訟的義務方。主要包括公安機關、安全機關、軍隊保衞部門、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以及監獄管理機關。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想申請國家賠償金,國家賠償金如何計算?

國家賠償以支付賠償金為主要方式。
能夠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的,予以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
賠償義務機關對依法確認有國家賠償法第三條第(一)、(二)項、第十五條第(一)、(二)、(三)項規定的情形之一,並造成受害人名譽權、榮譽權損害的,應當在侵權行為影響的範圍內,為受害人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的,賠償金按照下列規定計算:造成身體傷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以及賠償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減少的收入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五倍;造成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支付醫療費,以及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確定,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十倍,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造成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對其扶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總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對死者生前扶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前述規定的生活費的發放標準參照當地民政部門有關生活救濟的規定辦理,被扶養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費給付至十八週歲止,其他無勞動能力的人,生活費給付至死亡時止。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權造成損害的,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一)處罰款、罰金、追繳、沒收財產或者違反國家規定徵收財物、攤派費用的,返還財產;
(二)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解除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造成財產損壞或者滅失的,依照下列第(三)、(四)項的規定賠償;
(三)應當返還的財產損壞的,能夠恢復原狀的恢復原狀,不能恢復原狀的,按照損害程度給付相應的賠償金;
(四)應當返還的財產滅失的,給付相應的賠償金;
(五)財產已經拍賣的,給付拍賣所得的價款;
(六)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的,賠償停產停業期間必要的經常性費用開支;
(七)對財產權造成其他損害的,按照直接損失給予賠償。
以上是關於國家賠償金如何計算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