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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關係確人勞動仲裁

法律1.73W
勞動關係確人勞動仲裁
勞動仲裁 怎麼證明勞動關係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四)考勤記錄;(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在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你可以根據該條規定所列的有關憑證來證明事實勞動關係。你的同時雖然比你先離職,但是其可以證明其在職期間你與該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